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课程思政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学校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和第三批示范培育项目及优秀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伟大抗疫精神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的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无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9.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建设任务与要求

获批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得更换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周期内各项目要制订科学有效的建设规划,需落实全省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对标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标准,结合不同学科门类、不同类型课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科学规划与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科学挖掘各类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努力做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特色鲜明,实现育人育才相统一。

培育项目需结合人才培养特色,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充分发挥教学团队、课程组作用,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在2023年6月前完成2位课程组成员(含负责人)授课视频录制工作,经学校审核后在校园网分享发布。视频须按照申报视频格式要求录制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结束后组织项目的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三、报送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并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表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表3)准备相关材料并整理到一个文档中,以PDF(命名格式为学院+负责人姓名)格式提交。

2.每门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各学院需在2022年11月1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工作。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确定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名单,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联系人及方式:陈为涛 13936164975  行政楼516室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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