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假期教师培训和网络教学平台选课工作,合理安排本科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积极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实现“正常开学,不停教不停学”目标。待疫情解除后,再适时调整教学方式,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顺利完成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务。
二、总体要求
1.教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全校本科教学工作,利用现代化技术开展线上教学管理工作,与各课程平台对接,组织在线教学培训、课程资源遴选和信息技术支持指导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根据任课教师、课程任务和网络资源情况,制定本部门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因地制宜一院一案,一课一策,因课施策,确保专业、课程和教师全覆盖,切实做好在线教学培训、课程资源遴选、教学进程检查和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安排。
3.任课教师按课程表中的教学安排、既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遴选适合的网络课程资源和技术工具软件,制订相应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按需设计,因材施教,按时完成所承担的线上教学工作。任课教师的线上教学工作如实计入教学工作量。
4.各教学单位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参加相关课程平台提供的线上教学培训,为线上教学工作提供思想引领、行动准备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安排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本学期开学的相关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前2周的本科教学工作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待疫情解除后衔接线下教学工作。
(一)教学形式
1.直播课程教学。教师主要采用视频直播形式,应用钉钉课堂、腾讯会议等在线直播软件,教师按时直播授课,学生在线实时学习,实施网络备课、实时授课、互动交流、评价反馈等教学工作。
2.共享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在线课程资源,科学遴选智慧树、超星等课程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遴选与实体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资源,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自主学习,实施线上签到、答疑、预复习、作业、研讨和测试等全过程教学工作。
(二)工作进度
1. 自8月15日起,教务处与各课程平台对接,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对教师进行在线教学培训和技术支持指导(见附件1)。
2. 8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检查任课教师的网络课程资源、技术工具和应用软件的培训情况。
3. 8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制订本部门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任课教师按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填报完成全部开设直播课程和网络课程资源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王莹。
4. 8月27日前,教务处与相关在线课程平台对接,负责将教师与学生信息导入平台开放权限,统一编制学校网络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加强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以实现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5. 8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检查任课教师的线上教学准备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方案、线上备课等(拟定4周线上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在选定的课程平台班级上传课程ppt、辅导材料、阅读书目、测试习题、音频视频等课程资源,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见附件3-4)。
6.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将视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线上教学的重要意义,对课程资源遴选要严格把关,杜绝任课教师完全依赖课程资源内容,单纯播放课程平台视频或布置学生观看课程平台视频,而不按授课计划开展直播教学。提倡通过虚拟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加强对线上教学检查,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确保教学质量不降低、学习效果不降低。
2.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微信、QQ等),统筹安排任课教师集中选取课程资源平台和直播软件工具(注:同一授课对象限选1-2个课程资源平台、1-2种直播软件工具),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全体师生,确保学生学习“不间断”、线上教学“高标准”、教学质量“有保障”。
3.任课教师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监控联动机制,利用学生学习行为的大数据分析,了解学生的在线学习状态和效果。
4.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和学生所在地不通互联网,或因疫情未能返校的学生,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备案登记和情况说明,制定相应措施采取“一对一辅导”方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如期完成课程学习。
5.学生因休学期满复学,可通过学院提交复学申请,将在线开通课程学习权限,因休学、退学、复学、转专业等原因退补选课程,学生补缓考、教材发放等将视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本科教学工作后续将出台具体工作办法,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教务处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