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哈商大教字[2019]7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建立教学管理和运行情况的不定期检查制度,认真查找课堂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管、严抓教学秩序,形成自律、自查、自纠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现将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授课教师是否严格按照课表安排组织教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师课堂授课面貌与状态情况。
(二)教学基本文件情况
1.教案、讲稿准备情况;
2.教学课件的质量;
(三)学生听课情况(上课考勤、课堂状态等)
二、检查方式与检查时间
以学校检查组抽查、学院自查的方式于第八教学周进行(含周六及晚课、体育课及实验课),并对各学院的教学状态给予综合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不定期教学检查是我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