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考、院考科目划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各学院:

请依据本学院学生开课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校考、院考科目划分表。

一、划分原则

期末考试校考课程共计4科,校考课程尽可能是公共课、基础课、主干课中学时多,学分大,结课晚的课程。特殊情况校考课程可不足4科,如课程考核改革的科目较多、学生结课时间早、期末学生外出实习等。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教务处制定、下发校考、院考科目划分总体框架,挑选需学校组织的基础课,划分表内已排课程内容及次序不允许调整。(3月20日)

2. 各学院教学秘书核对本学院学生开设课程。(3月20-21日)

3. 各学院依据划分原则由专业教研室确定、补充校考课程,即从表中院考科目中挑选校考课程填入校考部分表格,同时在院考科目列删除挑选出的课程。(3月22-27日)

4. 教学秘书将各专业教研室制定补充的表格汇总报考务中心。(3月27日)

5. 考务中心汇总,总体协调,返回学院二次校对后发正式稿。(3月28日-4月1日)

6. 二次核对后,学院交本院负责专业的科目划分表纸质版(需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按此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4月5日前)

教务处考务中心

2019年3月19日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ICP备05005923号 邮编: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